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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石油流通观察】职责明确!“黑加油站点”绝非法外之地 强力打击整治已然提速
时间: 2020-05-21 来源: 分享:

国家明确了“黑加油站点”清除整治工作职责!

“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职责分工,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。”该表述出自于商务部牵头制订的《关于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近期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经了解,文中提到的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”,为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》,其中关于市场监管总局职责明确为:按职责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。

实际上,国家对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监管职责一直很明确,市场监管部门责无旁贷。

经梳理发现,2015年《国务院关于“先照后证”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》(国办发[2015]62号)发布,文中明确未经审批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的监管部门为工商部门。2017年国务院颁布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684号),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“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,由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”。国发[2015]62号文已经明确规定成品油零售无证经营行为职责分工,符合并适用国务院令第684号。

“黑加油站点”危害大,事关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!

受利益驱使,近年来“黑加油站点”非法经营现象屡禁不止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公共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极大,群众、企业、行业反映强烈,呼吁加大打击力度。调查发现,“黑加油站点”多销售廉价非标调和油以及国三、国四等油品,造成车辆损害和环境污染。有的“黑加油站点”隐蔽在社区小区、村庄,抱着“一锤子买卖”的侥幸心理,临时搭建经营场所,安全配套设施严重缺乏。有的甚至与居民厨房为邻,成为公共安全的“隐形炸弹”。

    呼吁《征求意见稿》尽快出台,成立联席机制,强力打击整治“黑加油站点”。

实际上,近年来各地区、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持续开展“黑加油站点”打击工作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多次赴各地开展督察,成效明显。但“黑加油站点”仍长期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,是职能部门对应履行的职责不清晰,导致重视不够、推动不力、打击不严。近期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赴上海督查时,就深刻指出一些部门和地方在黑加油站点治理方面存在“事不关己”的思想。

这次中办、国办在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》再次明确市场监管总局作为打击“黑加油站点”的牵头部门。商务部会同多部门起草的《征求意见稿》,进一步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清除“黑加油站点”工作。职责明确、分工协作的强力打击整治“黑加油站点”的工作合力正在形成。

中国石油流通协会呼吁《征求意见稿》尽快出台,地方各级政府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牵头,公安、应急、交通、生态环境、住建、商务、税务等多部门参与的“黑加油站点”清理整治联席机制,加大打击力度,净化市场环境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共同保护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