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石油流通企业:
“中国石油流通企业销售排序”是协会为促进行业发展,为行业和会员企业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。自“中国石油流通企业2017’销售排行榜”发布以来,得到了国家主管部门的重视和关注,在行业内引起了热烈的反响,展示了中国石油流通企业的实力,提升了行业企业品牌的知名度。为此,协会决定继续开展“中国石油流通企业2018’销售排序”统计工作,希望得到会员单位和石油流通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与企业条件及要求
1. 在国内注册的国有、民营、外资、合资的石油流通企业。
2. 以经营原油、成品油、天然气、燃料油、航空煤油的批发、零售、仓储(含独立炼厂的国内销售、船加油等)为主营业务。
3. 企业可以集团为单位参加,以其销售公司的全国性营业收入为填报依据。
二、排序原则
1. 以公平、公正、可行为原则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2. 企业自愿填报数据,协会对相关数据仅做企业排序使用,对外严格保密。
3. 该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石油流通协会所有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该活动的衍生利用。
三、统计指标及方法
充分参考企业2017、2018年度营业收入,由协会专家组对收集数据进行审核、排序。
四、填报材料要求
1. 填报企业应据实填写《中国石油流通企业销售统计表》(见附件)并加盖公章。
2.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3. 请填报企业于7月31日前将“中国石油流通企业销售统计表”、“营业执照复印件”邮寄至协会秘书处信息会展部(地址见后)。
五、发布
“中国石油流通企业2018’销售排行榜”将在中国石油流通行业会议上公开发布。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秘书处信息会展部 姜建华 电话:010-88358855-657
手机:15011271568
邮箱:jjh@cpca.com.cn
秘书处 苏显力 电话:010-88358855-811
传真:010—88312462 邮编:100044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1205
中国石油流通协会
2019年6月21日